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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投縣輔具個案轉介單
家中有剛出院,或是需要長期照顧的長者,往往需要購買輔具,而昂貴的輔具器材如輪椅,病床等,政府雖然有補助,但需要者仍然要支付部分負擔,造成許多有輔具需求者經濟的壓力,南投縣福安慈善會連結外縣市的資源,要讓南投縣民眾申請輔具時,除了有政府的補助外,其原本需要自行負擔的部分,不必再想盡辦法掏腰包或去籌款來購置,真正讓有需要幫助的清寒家庭達到輔具資源零負擔的服務。
※如有輔具需求,請填連結轉介單傳真到我們會館:
049-2232629 我們會請專員立即為您服務。

嘉義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個案轉介單
中華民國福安慈善會關懷家中有剛出院,或是需要長期照顧的長者,往往需要購買輔具,而昂貴的輔具器材如輪椅,病床等,政府雖然有補助,但需要者仍然要支付部分負擔,造成許多有輔具需求者經濟的壓力,中華民國福安慈善會連結外縣市的資源,要讓民眾申請輔具時,除了有政府的補助外,其原本需要自行負擔的部分,不必再想盡辦法掏腰包或去籌款來購置,真正讓有需要幫助的清寒家庭達到輔具資源零負擔的服務。
※如有輔具需求,請填連結轉介單傳真到我們會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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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救助金申請辦法
中華民國福安慈善會-社會救助金申請辦法:
第一條
因家庭清寒或突發變故,導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弱勢家庭或學生渡過難關,提供救助或短、中、長期扶助,以達成階段性脫困目標或自立脫貧為目的,特訂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
本會救助範圍如下:
﹝一﹞ 急難救助 。
﹝二﹞ 災害救助。
﹝三﹞ 醫療補助 。
﹝四﹞ 喪葬補助。
﹝五﹞ 生活扶助。
第三條
申請人須同意本會及轉介單位為利救助評估及後續業務執行,進行電話訪問、家庭訪查、拍照、錄音、錄影或其他形式之個人資料蒐集,並於本社會救助金申請之目的與範圍內蒐集、處理或利用申請人個人相關資料,如申請人不同意提供前述個人資料或故意提供不實個人資料者,將不予受理申請。
第四條
轉介個案本會將依照電話訪問、家庭訪查或其他本會能得知申請人狀況之訪查結果進行評估及審核,通過審核者本會將依個案情形提供救助。請申請人注意提出申請,不一定能獲本會救助,審核結果如通過救助者,將通知申請人撥款方式及日期;未通過者將通知轉介單位(轉介單位表明不需回覆者除外),不另外通知申請人。
第五條
通過審核提供短、中、長期扶助者,該扶助金並非定額,將視個案情況進行浮動性調整以符合實際需求,調整事項包括但不限於扶助期延續多久及何時結案。扶助期間本會如發覺受扶助人有不實、欺騙或其他惡意情事,將立即停止補助。
第六條
本會不接受個人直接來案申請,欲申請補助者,請於家庭變故發生後,儘速透過了解家庭狀況的以下單位協助轉介,請轉介單位在申請表蓋單位章或職章,未核章者恕不受理:
1. 各縣、市政府、鄉、鎮、區公所負責社會救助的單位。
2. 村、里辦公室。
3. 警察局、派出所。
4. 各級學校。
5. 經政府立案之民間基金會、協會,未經政府立案者轉介來案恕不受理。
6. 醫院社會服務室。
7. 各級民意代表服務處。
8. 本會各關懷站通報急難案件需經相關主管核章。
9. 其他經本會同意轉介之單位或本會訪查員主動發掘。
*申請者請針對面臨的困難,提出書面證明以資佐證,如有以下文件者,請儘量檢附,將有助於審查(正副本皆可):
1. 全戶戶籍謄本或申請人身分證。
2. 存摺封面(請確定非法院強制扣款帳戶、救助專戶或靜止戶)。
3. 中、低收入戶或家庭清寒證明。
4. 重大傷病核定通知單、身心障礙手冊。
5. 國稅局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。
6. 國稅局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。
7. 醫師診斷證明書及醫療、看護、安養費等較大額花費收據。
8. 受災證明、車禍三聯單。
9. 租屋合約書。
10. 失蹤證明、入監證明、學生證等。
11. 喪葬補助僅限付出喪葬費的死者家屬申請,請檢附死亡證明書、葬儀社收據等。
12. 可資證明困境的照片或其他文件、證明。
訪查員通知補件,請申請人儘速補齊,本會得視個案於必要時先予補助,證明文件後補
第七條
喪葬救助申請案件請於七天前送件,便於本會進行訪視及審查案件,否則恕無法受理。
第八條
申請人之申請表及檢附資料皆不予退還。

急難救助申請表下載Word檔
  有效期限: 2016-11-02 ~ 2037-11-01
南投縣福安慈善會急難救助申請表